征集 | 第三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征集通知
东莞文联 2026-05-09 18:33
由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将于2026年9月在江苏苏州举行。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将推荐3部剧目参加全国遴选。申报剧目须为2021年1月后公演的原创或改编作品,题材与门类不限,时长60-100分钟。广东省内各剧团限报1部,需提交申报表、完整剧本及演出视频。广东省推荐剧目的截稿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以下是征集原文详情。


广东省剧协关于第三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广东征集推荐剧目的通知

广东省各市剧协、省直院团: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国家“十五五”规划要求,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凝聚“文艺两新”力量,激发青年戏剧创作活力,搭建小剧场戏剧人才培育、展示、交流平台,推动小剧场戏剧高质量发展,中国戏剧家协会拟于2026年9月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第三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同期将举办学术研讨等活动。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参演剧目,将遴选出15-20部优秀剧目参加展演。
现就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可推荐3部作品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每个剧团限1部
  二、剧目要求:
1.2021年1月1日以后公演的原创或改编的戏剧作品,且未参加过中国剧协主办的同类展演活动;
2.作品题材、形式不限,戏曲、话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等各戏剧门类均可申报,演出时长60-100分钟为宜;
3.申报剧目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探索性、创新性、融合性相结合,能反映青年戏剧工作者锐意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风貌。鼓励原创、鼓励青年创作、鼓励新文艺群体参与,展现新时代戏剧的鲜活生命力;
4.申报单位具备正规演出资质,剧目版权归属清晰,无著作权、演出权等法律纠纷,拥有完整合法的申报及演出权利;
5.作品需提供演出录像光盘或U盘。演唱类作品及方言类作品需录入字幕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须同时提交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材料
1.第三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参演剧目申报表(Word版,详见文末附件);
2.演出说明书(节目单)。
(二)仅须提交电子版材料
1.完整演出视频光盘或U盘(画质清晰,配有中文字幕,文件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4GB);
2.完整剧本(Word或PDF格式);
3.高清剧照3-5张(JPG格式,单张不小于2M,含剧目海报、舞台表演实景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将承担入选剧目在展演期间的场地租赁费用,并给予参演院团/申报主体适当演出补贴和票房分成,其余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
2.主办单位为所有入选参演剧目颁发参演证书,并将入选剧目纳入“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全媒体传播矩阵,通过中央及地方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进行专题宣传推广;
3.主办单位拥有入选剧目在展演期间的录音、录像、直播及宣传推广等合法使用权,无需另行支付报酬,申报单位须服从展演的各项组织安排;
4.申报单位须确保所报剧目及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版权纠纷、材料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省剧协联系。
电子邮箱:gdswl_jx@gd.gov.cn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1407广东省戏剧家协会(收)
邮编:510635
联系人:刘经卫
联系电话:020-38486845
来信请备注第三届全国小剧场优秀剧目展演
【↓附件下载】

第三届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参演剧目申报表.docx

广东省戏剧家协会

2026年5月8日




资料来源丨广东省戏剧家协会

一审 | 张 璇

二审 | 刘 浩、陈 翔

三审 | 何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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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剧目,小剧场戏剧,征集,申报,广东省戏剧家协会,戏剧家,演出,剧协,作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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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18: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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